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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
為利提升國內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應變處理能力,相關單位可透過委託專業應變諮詢機關(構)執行環境事故相關防護、應變、復原、善後等事宜。本署爰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條第2項及第37條第3項規定,訂定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(構)認證及管理辦法」,明定申請認證之資格條件、認證方式、審核、期限、撤銷、廢止等相關事項。本平臺提供線上申請、申請進度查詢、媒合、已通過認證之機關(構)基本資料查詢等最新資訊供各界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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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配合環保署機房資安政策,系統預計於2/19(六)上午6時至18時進行維護作業,屆時將停止服務12小時。
倘相關作業提前完成,將逕予恢復服務,不再另行公告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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